申請對象:符合申請資格且戶籍或學籍於本市之民眾。
申請資格:
具備下列其一證明:
1、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。
2、特殊境遇家庭受補助者。
3、領有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證明者。
4、職災勞工或弱勢勞工經勞工局評估轉介者。
申請時間及方式:114年8月4日至9月30日止,
凡符合資格者, 請線上下載申請表單( 網址: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aBQP3iJTCnrJpz7RNkpRJeuW4UhKzYRx?usp=sharing)
後郵寄新北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(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75號3樓)進行審核,或電洽柯小姐,(02)89648344,經審核通過後,協會將主動去電通知申請人告知申請通過及後續事項。
函.pdf
114年計劃及申請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