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所公告內容

【宣導】原住民取用(回復)傳統姓名或回復原有漢人姓名
標題
【宣導】原住民取用(回復)傳統姓名或回復原有漢人姓名

內容

1、原住民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或回復原有漢人姓名,均以1次為限。

2、回復傳統姓名者第1次得免費換發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等相關證件,並得提供免費戶籍謄本,俾利民眾向政府其他機關申請改註姓名。

 


公告日期
2017/08/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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